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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2015年下半年州属农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更新时间:2015-09-09 热度:967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加分须提供有关材料,具体如下: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二)面试

面试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专业性特别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到2: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制发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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