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考生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具体地址:西昌市长安路92号。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好《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1寸免冠近照、相关资格证等经扫描成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429040619@qq.com。
2、报考者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4、资格复审:由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在本单位网页上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法人签字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凉山州林业局和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组成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面试领导小组确定。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与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凉山州林业局牵头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