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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年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更新时间:2016-03-28 热度:497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五)公示

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凉山州林业局网、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报凉山州林业局审核后,上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擅自辞职,不得调离所聘单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五、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到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的网页上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公告、通知,或与招聘单位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凉山州林业局和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共同成立的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12324215984979817(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党务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4-2161456(凉山州林业局监察室)

附件:凉山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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