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上午。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具体安排如下: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3∶1(含3∶1)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不含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兵源地或生源地为钟山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部队驻地在钟山区的随军家属须提供随军证明;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须提供区委组织部或镇乡出具的任职满一届以上的证明及由所在村、乡(镇)、特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盖章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需递补资格复审的职位,在递补复审期内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招聘计划取消及减少情况在魅力钟山、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