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资社保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于进入聘用环节的2016届高校毕业生,在未正式毕业前暂不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暂不下聘用文件。截止2016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区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监督电话:0858-8224275。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六盘水市钟山区组织的相关考试;对其他相关人员则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该网站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十二、其他
考生应关注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qrlj.gzzs.gov.cn/)上各个环节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三、未尽事宜,由钟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58-8691782;
报名、交费技术咨询电话:0858-8694440
举报监督电话:0858-8224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