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定向招聘威宁自治县所辖乡镇基层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的学历放宽到高中);
2、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威宁自治县基层项目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威宁自治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驻威宁自治县部队中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以上七类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威宁自治县所辖乡镇基层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且目前在职的(任职必须满3年及以上)。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定向招聘威宁自治县所辖乡镇基层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的学历放宽到高中)。
2、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必须相符(详见岗位一览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7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威宁自治县所辖乡镇基层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2016年7月累计服务满2年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2016年7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限普通高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5、其他条件详见《威宁自治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7月17日。
现场报名地点: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明珠大道,草海商贸城对面)。
笔试类别见《岗位一览表》。
现场报名需提供《威宁自治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除签名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不能手填),并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