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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年绵阳市涪城区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6-08-12 热度:8950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绵阳市涪城区10所医院(含卫生服务中心)、5个其他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区人民渠管理站将招聘1名农业水土工程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2016年涪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限制。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18-30周岁(1985年 8月15 日-1998年 8月 15日期间出生);18-35周岁(1980年 8月 15日-1998年 8月 15日期间出生)。

5.岗位其他条件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绵阳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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