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
实行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结果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面试考官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能力素质和岗位需求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的综合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岗位的体检人员。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全部考生未通过我院考核,则该招聘岗位不确定体检人员。面试结果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网站上公告。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面试人员综合排序情况,在排序前三名的其他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综合排序前三名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