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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7年2月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7-02-12 热度:515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将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网〔www.sclinye.com,下同〕上发布)。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拟招聘1名生态学专业人员。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财政全额拨款,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星辉西路8号(临时办公点),承担全省森林资源、沙化、荒漠化、石漠化、生态环境调查与监测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2017年2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2017年2月28日之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持有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必须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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