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7〕36号)等文件规定,曲靖市2017年将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曲靖各级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150名农业,畜牧,园林,林业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农业相关人才招聘计划
市直属:13名
麒麟区:5名
沾益区:14名
宣威市:19名
富源县:7名
马龙县:9名
会泽县:23名
陆良县:32名
师宗县:23名
罗平县:5名
各区市县具体招聘岗位参见业末链接。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 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农村基层“四项服务”人员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