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核报考专业。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岗位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4月17日9:00时至4月19日24:00时期间登录“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点击 “第二季度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其中,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畜牧技术岗位的人员,统一填报为乡镇畜牧兽医站,按考试考核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到低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由丰都县人力资源考试测评服务中心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4月21日18:00时前进行修改。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