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5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领取地点为乌当区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测试,不指定参考书和笔试范围,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分.
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同时,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与考生不低于1:1、不高于1:5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未参加笔试考试或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四)面试(试教)
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引进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态、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乌当区委党校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试教,不进行面试。
面试(试教)成绩按100分制计分,面试(试教)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试教)或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试教)成绩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40%、面试(试教)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告。
(六)体检
参加各岗人才引进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可进行复检。
体检结果公布后,人才对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为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布置,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