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递补
因拟引进人员自愿放弃,或在体检、考核等环节不合格,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仅限递补2次。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公示结束后,报区委、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各用人单位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尚未毕业的研究生待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聘用合同》签订后,不得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由用人单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引进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引聘对象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涉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按规定给予其纪律处分。
(二)回避制度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简章解释权属乌当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乌当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1—86402830(乌当区人才办)
0851—86301103(乌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1—86402350(乌当区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