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报名缴费。本次考试采取网上缴费,不设现场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报名成功并缴纳笔试费后,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
5. 申请免缴。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6月6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或多岗位报名。
2.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成绩计算。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7年6月7日在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6月12日之后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