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缴费
1.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7月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资格审查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的全过程,对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方式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由相关区(市)县项目办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志愿者(支医)计划”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
2.“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
3.“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考点由全市统一安排,考试命题、制卷、阅卷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与将于2017年7月18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相关区(市)县人社部门官网或政务公共信息网公示公告。
6.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