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相关区(市)县人社部门官网或政务公共信息网公示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
十一、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聘用及报到
各区(市)县与所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按照约定期限5日内未到岗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三、岗前培训
由各区(市)县项目办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附件:1.2017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岗位需求表
2.2017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