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将相关加分材料交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电话:028-88550355)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面向在蒲江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或从成都市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3)政策性加分依据:
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函〔2018〕58号)规定加分;
③“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规定加分;
④成都市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工作的意见》(成组发〔2013〕3号)规定加分。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和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10月15日前通过蒲江县公众信息网(www.pujiang.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留意。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按面试开考比例和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核对校验原件。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4.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中的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核对校验原件
1.核对校验时间:见面试成绩公告。
2.核对校验地点: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联系电话:88550355)。
3.核对校验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应聘资格审查表》;
④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
⑥报考面向在蒲江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或从成都市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须提供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证明、服务证书(或服务协议和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证、大学毕业证。截止报名开始前(2019年9月2日)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还须提供录(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定向招录(聘)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证明。
⑦报考蒲江县测绘管理中心(岗位代码01012)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乡村规划师姓名、身份证号、担任乡村规划师的具体时间、担任乡村规划师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担任乡村规划师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区(市)县规划管理部门代其缴纳社保的明细。
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