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报到及聘用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上班。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二)报考岗位(岗位代码:01037)涉及多个乡镇的,由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三)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条件的享受相应待遇。
(四)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蒲江县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办理调离手续。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蒲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蒲江县监察委员会,028-88522215。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88550355。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028-86150328。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www.pujiang.gov.cn)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特此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