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蒲江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其中,拟面向在蒲江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或从成都市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4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蒲江县各级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5名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风景园林,畜牧学、兽医学,农业工程相关专业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考面向在蒲江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或从成都市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蒲江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
(1)第一类系成都市组织选派的在蒲江县服务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第二类系在蒲江县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3)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蒲江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日)。截止报名开始前(2019年9月2日)尚未享受定向招录(聘)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在高校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2)截止报名开始前(2019年9月2日)尚未享受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19年9月2日)。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