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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20-05-19 热度:7034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其中,拟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9名,拟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2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大邑县农业农村局将招聘1名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相关专业人员。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年龄(198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7)具体岗位及应聘条件见《大邑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岗位对象。

(1)01001、01002、01004、01006、01013、01014、01017岗位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1018至01023岗位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7)截止2020年7月31日及以后仍然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不含受疫情影响原定夏季毕业的应届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招聘名额 岗位
类别
学历 专业 年龄
大邑县农业农村局 大邑县农业农村局下属 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农业技术推广 01010 1 专业技术岗位 普通高等教育
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 科: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植物保护、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
研究生:农业机械化工程、植物病理学、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1985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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