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定向招考“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四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岗位的人员必须是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绥阳县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在岗人员和取得服务证的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若是在岗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市、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若是取得服务证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服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考定向招考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人员必须是绥阳县在职的村干部,报名时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或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的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证明材料。
(7)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必须书面承诺在2013年7月底前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本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资格。
(8)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2.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须填写《绥阳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表》填写后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始具考试资格。
3.报名缴费:报名考务费参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0〕55号),每人收取100.00元。
(四)报名及其他事项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2.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县招考办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及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3.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若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办公室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4.准考证发放: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7日-9日每天9:00—16:30。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16日-18日每天9:00—16:30。
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绥阳县洋川镇乐天路131号)。
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缴费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笔试或面试考试。
5.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在整个报考过程中必须真实、准确、一致。
6.本次招考工作一律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