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合格人员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考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工作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工作由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以及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到县农业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各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村级动物防检员。
(四)调剂递补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最后拟聘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县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就高、就近、择优”的原则,可视情况在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递补。
(五)公示在资格审查的人员中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由县农业局将受聘用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位报到,无故超过7天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工作将全面接受纪检(监察)、人事、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
(三)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丹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dz.gov.cn)。
(五)丹寨县农业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丹寨县村级动物防检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611502县农业局
监督电话:0855-3611547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