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3月30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告。
(四)考试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费每人80元。
七、加分
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截止报名时间),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政策规定的,以及符合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3月19日17:00时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年限且考核合格的证明、聘用合同、服务证书、服务期满证、年度考核材料、退役士兵证等原件以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材料交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办公室审查(或在报名时提供相关加分原件材料)。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者,不予加分,责任自负。
政策性加分须按本《公告》规定的笔试与面试的比例进行折合。
八、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公共知识笔试、面试成绩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在公示结束后,按所报单位岗位聘用。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同时,实行人事代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试(含面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违法生育人员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破坏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
十、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
十一、纪律及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违纪违章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在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 scdzrsj.com)发布,同时在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示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各招聘环节考生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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