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医技、药师等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专业技术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3.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 笔试加分政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北川羌族自治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凡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须于2013年4月15日— 17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交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电话:0816-4823175)核实,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3年4月19日在北川政务网公示五天。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加分的,可向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对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面试比例为1:2;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4。中小学教师岗位拟参加资格复审和试讲人员比例为1:3,试讲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的情况,请报考者于2013年5月3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方式及资格复审时所需资料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低于招聘规定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岗位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试费8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面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或试讲(教师)。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试讲或面试资格。
3.试讲、面试当天因自动放弃或缺考,致使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仍视为有效,但参考者试讲、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他有竞争岗位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试讲、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