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位招聘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招聘条件和需要说明的事项见《荔波县201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非应届毕业的大中专学校在校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近5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实施后,由县招聘办制订招聘简章,分别在“荔波网”(www.libo.gov.cn)、“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brs.cn)“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gzqn.lss.gov.cn)发布,荔波县电视台、荔波县文化馆宣传栏、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墙电子屏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的组织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派人参加。
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到所设报名点现场报名,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费每人100元。
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日至7月6日的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大厅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17 日至 7月 19日(工作时间),原报名地点。
3、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荔波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到县(市)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所定向的县(市)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