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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荔波县2013年统一开招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

更新时间:2013-06-20 热度:8284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还须提供县(市)“项目办”、“引导办”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年度考核情况等内容。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报名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被委托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在笔试前提交原件备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现场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填写报名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凡出现填写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或调整。所报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得改报其它职位。对取消、调整的职位,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在“荔波网”、“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原件,现场报名时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

六、考试

(一)笔试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工作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注明自己的联系方式和考生联系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一科,总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以内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出现并例的同时进入面试。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发布。

面试总分100分。A类、B类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C类教育职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C类卫生和计生职位采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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