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聘对象及条件、资格
(一)考聘对象:截止报名时仍在职(岗)在编的毕节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人员。
(二)考聘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近3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畜牧兽医工作,熟悉考聘岗位业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廉洁自律,无违反国家计生政策。
6、符合岗位要求及事业单位考聘人员所必备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考聘对象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符合《职位计划表》学历、专业和工作年限(经历)等要求。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聘: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称职)、基本合格(称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工作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不符合考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
8、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聘程序
考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发布信息。
在毕节市人民政府、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毕节市畜牧水产局信息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考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2013年8月27日。
(二)报名。
1、每人限报1个职位。
2、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9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毕节市畜牧水产局人事科(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31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