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单位:
(1)高层次人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区县可放宽到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以及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取得相应学历、职称资格、执业资格,或有一定技能并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方式
1.事业单位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1)考试招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主要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分为笔试和面试;
(2)考核招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采用结构化面试、实际技能操作测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企业单位招聘主要通过面谈、座谈、面试等方式,实行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年龄、专业、学历等与《人才需求表》中岗位要求相符;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政策待遇
(一)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引进到企业的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的前五名完成者;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100强或行业前10名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工作合同并落户遂宁的,由同级财政发放20万元安家补助费,每年补助生活补贴12000元。
引进到企业的博士、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工作合同并落户遂宁,在我市工作满3年并购买住房的,由同级财政发放10万元安家补助费,每年补助生活补贴6000元。
引进到企业的我市急需紧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和高级技师,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工作合同并落户遂宁,在我市工作满3年并购买住房的,由同级财政发放3万元安家补助费,每年补助生活补贴1200元。
(二)引进到企业的高层次人才,个人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其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按最高不超过70%的标准予以奖励。
(三)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博士和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落户遂宁并购买住房的,按照本单位经费渠道发放10万元安家补助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落户遂宁并购买住房的,按照本单位经费渠道发放3万元安家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