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纪律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诚信承诺书和相关政策,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在组织人社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招聘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联系。该公告及招聘职位表可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保山党建网(www.bsdj.org.cn)、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hrss.gov.cn)上查询。
联系电话:
保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875-2122559
保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5-2162447
保山市人社局考试工作科:0875-2130833
监督电话:
保山市监察局:0875-2122119
招聘部门咨询电话:
隆阳区委组织部:0875-2131736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207950
施甸县委组织部:0875-8127384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8123454
腾冲县委组织部:0875-5152861
腾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5134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