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森林警察还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本次考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录共14个部门(单位)设23个职位,拟考录公务员69名。
本次考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二○一四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职位表》(以下简称“公招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至29日0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考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以及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及注意事项等内容,特别是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公民身份号码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4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8月24日至3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时间紧迫,本次考录网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与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本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4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4年9月1日0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8月29日前的工作日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附楼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