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只限1次。拟递补的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其所在面试组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
(四)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
七、公示和引进。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形成拟引进岗位初步人选名单。对拟引进岗位初步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八、待遇和管理
(一)引进人才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费,可享受副县级(事业管理六级或专业技术七级)工资待遇;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费,可享受正科级(事业管理七级或专业技术九级)工资待遇。
(二)引进人才工作期间在工作岗位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安排担任合适职务。
(三)所有引进人才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组织人事部门须进行合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服务期不少于5年。
九、信息和咨询
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5286056
附件:四川省巴中市2015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式样)
附:各地区人才引进信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