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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简(5)

更新时间:2015-02-16 热度:751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毕业证等)的;

4.凭就业推荐表报名的考生,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5.发现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6.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7.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

9.其他经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八、聘用审批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2.未明确具体岗位的职位,由招聘单位集中组织考生选择聘用岗位。选择聘用岗位须在招聘单位提供的聘用岗位范围内,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岗位。

3.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4.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5.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考试各环节,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其他

本简章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3521200(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3521007(铜仁市万山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 《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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