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考生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停机、未接听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方能参加笔试。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届时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公告。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2个工作日内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对象在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有效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人员(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考生是否进入面试,届时以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公告名单为准。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等届时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方能参加面试。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未参加笔试、面试且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确定
1.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有效计划数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有效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学历层次较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若学历层次再次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
2.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有效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
考生是否进入体检,届时以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公告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