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
1.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请考生按照各季度考试招聘公告于报名期限内登陆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进行报名。
2.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和企业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具体招聘公告明确的现场报名前一天止,报考者可登陆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下载并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等)、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 (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等材料,海外留学生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下同)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邮箱(邮箱号详见《人才需求表》)。用人单位将及时受理报名申请并邮件回复,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本人邮箱查询。
(2)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详见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的小分队招聘公告或组团招聘公告。报考者需持本人自荐书、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同上)原件及复印件、下载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贴上照片)一式一份进行现场报名。
六、考试或考核
1.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时间、地点及要求: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具体招聘公告;应聘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可通过报名邮箱与用人单位约定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七、聘用
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公招程序及有关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占本单位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企业单位可根据人才需求和工作实际,适时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聘用人员除按规定享受本公告所列优惠政策外,其他津补贴及福利待遇按遂宁市各级企、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于7月31日前(上半年招聘的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下半年招聘的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等证件,后与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考试招聘公告、小分队招聘公告、组团招聘公告将于招聘前一个月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分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咨询电话: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825-2256426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0825-5866013
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25-2314211
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25-8665378
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25-6839212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25-5429228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25-7823103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培训科0825-2243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