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17∶00期间登录“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130×160像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花溪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上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等情况。
报考人员应按照本简章及所报考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公招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在提交后48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7∶00。
2. 2015年4月22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5年4月23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审核人员在4月24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6日17∶00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名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