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考核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应当组成考核工作组,工作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不合格的,由区公招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三、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经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合格、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报到及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区公招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岗位名次、面试等内容)都将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上进行公布,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根据《花溪区人事调配规定》:通过公开招考(聘)或区外调入(引进)的须在本区服务3年(含3年)以上,如区委、区政府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例:花党发〔2011〕7号文件规定“计生干部必须在辖区内工作5年以上才能调离计生岗位”。同时,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人员需在本系统服务满5年才能进行系统外调配。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花溪区公招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考咨询电话:0851-88231707
报考监督电话:0851-83851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