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27日9∶00至16∶00到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花溪区行政新区人力资源市场3楼)办理减免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按实际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但参考人员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见后。
《岗位一览表》未标明“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公招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月25日9∶00至5月29日16∶00期间,登录“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在线打印《准考证》。
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参加笔试,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试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准考证》要求。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xrsj.gov.cn)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区公招办按照有效成绩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笔试成绩,考生分数等于低于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区公招办的指导下,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其中:报考A类、B类岗位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设置开考比例”且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达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公招办研究确定;
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