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12日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3、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
(三)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15年贞丰县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暨加分申请表》内填写加分类别及分值,报名时未填写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提供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绝育证》、有效《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考试成绩须达60分(含加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内容
教育职位:《教育综合知识》(总分120分)
其他职位:《综合知识》(总分120分)
2、笔试时间
2015年6月13日下午3:00—5: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j.gov.cn)公示。
4、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