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O15年8月18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正安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
(三)报考者须提供材料:
⑴《正安县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考生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或红底照片3张。
⑷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⑸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时组织当场对考生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5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
领取地点:正安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
七、面试
本次招聘由于针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若遇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一)面试时间:2015年8月21日下午2:30点。
(二)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