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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年绵阳市游仙区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

更新时间:2016-08-12 热度:10475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游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816-2264961

公招咨询电话:游仙区人社局0816-5037178

公招监督电话:游仙区纪委信访室0816—2272758

附件:2、绵阳市游仙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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