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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7年眉山市市属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

更新时间:2017-02-12 热度:1124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无异议的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审核确认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

3.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的招聘岗位,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最低服务年限详见《岗位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028)38168059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852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38197202、(028)83336031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028)38168060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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