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毫不松懈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以“四个好”为目标的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三十二)巩固深化脱贫成果。严格脱贫对象认定、退出和痕迹管理,建立完善脱贫对象跟踪监测、动态管理机制。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的延续性,全面落实国家对脱贫对象的后续扶持政策。着力解决脱贫户持续增收和因病、因灾、因学、因智返贫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长效增收机制,提高社会救助、医疗等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增强退出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推动产业培育和集体经济发展。继续对摘帽贫困县进行扶持,进一步强化财政、国土、税收等政策支持。系统总结脱贫攻坚经验,推广首批摘帽贫困县、退出贫困村的做法和各地脱贫攻坚的创新模式,规范有序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
(三十三)聚焦脱贫攻坚任务。深入贯彻落实“3+10”脱贫攻坚政策和“六个精准”要求,实现16个贫困县摘帽、3700个贫困村退出、105万贫困人口脱贫。严格对照脱贫退出标准,精准制定实施“10+N”扶贫专项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五个一批”计划。大力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和产业就业扶贫,开展村企对接活动,推广龙头带动、入股分红、合作经营、资产收益等脱贫增收新模式,全面落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商资本)带动脱贫攻坚支持政策。做好贫困户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确保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个增收产业或1人实现就业。建立贫困户收入和支出记账制度。扎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完成33万贫困人口搬迁任务。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按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深入推进健康扶贫行动,落实县域内基层医疗就诊贫困患者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等卫生扶贫政策。深化教育扶贫,落实好贫困家庭学生助学政策。管好用好县级教育和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推广“扶贫再贷款+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再贷款+产业带动贷款”模式。促进产业扶贫与生态扶贫结合,完善生态护林员办法,大力开发贫困人口生态扶贫公益岗位。聚焦“四大片区”主战场,推进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和大小凉山彝区“十项扶贫工程”、17条政策措施年度计划落地落实,集中精力解决极度贫困问题。统筹抓好片区外小区域贫困和“插花”贫困问题。
(三十四)科学配置脱贫资源。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化落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双组长”领导机制和领导干部、机关单位联系指导精准扶贫制度。强化市、县主体责任,突出部门分类推动,加强贫困村“五个一”驻村帮扶,完善一线指挥调度、推动落实的工作体系,严格督查、严格考核、严肃问责。深入开展23个中央和国家机关、249个省直部门(单位)定点扶贫。实施“携手奔小康”行动,推进广东浙江扶贫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贫困县工作,深入开展“扶贫日”“万企帮万村”“国企入凉”等活动。广泛宣传脱贫致富先进典型和文明新风,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三十五)全面推进“四好村”创建。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实际,深入开展以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四好村”创建活动。开展“感恩奋进”主题教育,引导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促进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制度,构建整体联动的工作责任体系。省财政在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时,对省级“四好村”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建立健全“四好村”考评体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创建通报制度。全省15%以上的村创建成为省级“四好村”,25%以上的村创建成为市级或县级“四好村”。
(三十六)加快农民夜校建设。坚持把办好农民夜校作为实现“四个好”目标的有效举措,鼓励和引导在行政村全面开办农民夜校,力戒形式主义,建成宣传党的政策、普及致富技能、传播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发挥“1+6”村级公共服务设施作用,加快落实办学场地和教学设备,确保每所夜校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教学活动场地、一套运转正常的远程课件收视系统、一套满足正常教学活动需要的教学用具、一批开展文体活动必需的设施装备。抓紧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发编制本土教材,教育引导群众学文化、学技术、学政策、学法律、学健康知识。配齐配强管理班子、师资队伍,建立各级党员教育师资库,定期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每所夜校对当地群众实现培训全覆盖,确保贫困村有条件的贫困户普遍掌握1至2项实用技能。
(三十七)提升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水平。坚持分类指导与分层次指导相结合,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推行“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建设幸福美丽新村5000个。把百镇建设行动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结合起来,实施第三轮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加快推进扶贫新村建设,完成13万户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水利支持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回头看”,坚决防止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漏掉贫困户,坚决防止非贫困户因建房负债成为贫困户。加大新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推进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以“三建四改”为主要内容的院落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集中开展清河清淤清渠行动。启动村庄绿化工程,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2000个。支持有条件的村发挥优势,自立自强,做出特色,做出精品。
各地党委、政府要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统筹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根据工作需要可将其纳入党委工作部门,配强班子、充实人员,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职能作用。举办市(州)分管负责人和新任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培训,提高领导“三农”工作能力和水平。继续实施农民增收工作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负责制。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农村基层,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务联席会、村民委员会定期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等制度。健全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问责机制。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严格“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固定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农村依法治理体系,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农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完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村规民约、院坝公约等制度,积极引导村民共同参与村级事务。加大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的督查力度,加强农村土地征收、涉农资金、扶贫开发、“三资”管理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加强换届后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构建“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村级治理体系,推进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园区党建工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谐,为实现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