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2.每个报名人员限报盘龙区2017年所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3.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具体事项以相关公告为准。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信畅通。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或填写错误等情况,无法联系考生,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6.报名期可以进行新报名、提交审核、缴费。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但在报名期已报名的考生可以提交审核,但请注意只有一次机会,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在此期间仍可通过支付宝缴费。
7.报考者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招聘事宜请在工作日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主要内容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4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在《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计划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共同负责。
(2)通过资格复审考生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
(3)“专业要求”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持笔试准考证(原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