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若准考证遗失,可以在资格复审前一天至资格复审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1)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需求一致)、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暂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签署书面承诺书,承诺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在职人员(除事业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乡镇干部按干管权限须同时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未就业人员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等;
(4)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提供相关聘用合同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未就业证明;
(6)《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自行下载后,本人亲笔签署,不得涂改,字迹清晰);
(7)《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自行下载后,本人亲笔签署,不得涂改,字迹清晰);
(8)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9)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10)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其它招聘条件”。
(三)面试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内容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4.面试事宜,请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网查看面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