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一)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盘龙区监察局:0871—63165865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5614685
附件:合集下载
1.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3.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