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以在面试前一天至面试当天开考前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5.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教育系统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除教育系统外的其它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教育系统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除教育系统外的其它事业单位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或40%+面试成绩×50%或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阶段。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三)体检工作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四)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