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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一号文件全文之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更新时间:2021-03-25 热度:16994 来自:贵州日报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三)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延续、优化、调整现有帮扶政策,保持兜底救助类政策稳定,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

(四)持续巩固提升“3+1”保障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推动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培训,提高农民实用技能培训的精准性。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引导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全部参保,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卫生健康监督管理三大体系。建立农村危房安全动态管理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继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五)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大中型集中安置区为重点,全面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五个体系”。推动搬迁群众公平享受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确保搬迁群众享有同等城市配套、同等公共服务、同等市民待遇。加大就业创业、产业配置、技能培训等支持力度。根据安置区规模、分布和搬迁群众年龄结构、就业能力等,分区布置产业,分类解决就业。

(六)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巩固提升原有农业产业、农村基础,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加强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延续支持扶贫车间优惠政策,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加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摸清资产底数,制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管护责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流转有序,保障农民利益。

(七)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相关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发挥教育、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预警监测作用。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基本生活因故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收入变化和“3+1”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行动态清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八)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施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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