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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一号文件全文之五: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更新时间:2021-03-25 热度:14689 来自:贵州日报

五、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十八)加大农村“三变”改革力度。引导和鼓励农民、村集体将土地经营权、集体荒山、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资产入股经营主体,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让农民以股东身份参与产业发展,构建“联股联业、联股联心、联股联责”的农业经营新机制,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推进以坝区、园区为重点的资源、资金、劳动力整合,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实现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丰富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带动农民在产业发展中通过股权深度参与、更多分享产业增值带来收益,探索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科学路径。完善农银企产业共同体(SPV)发展等模式,通过财政投入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建设。

(二十九)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依法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法人地位,通过推动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企业合作,使其成为农村产业革命的主力军。拓宽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路径,创新集体资产运营机制和模式,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高集体经济经营水平和资产价值。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

(三十)统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步推进息烽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推进息烽、湄潭、金沙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抓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探索建设村级供销合作社,推动基层社提质扩面。不断深化农垦、林权等专项改革。开展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提升工作,深化水价、供水及灌排用电电价等改革,落实管护机制、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十一)拓展乡村振兴创新集成改革试点。按照聚焦提升、特色保护、融入城镇、搬迁撤并的思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同时,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在推进“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的基础上,按照“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田园建筑、田园生活、田园风光,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活力乡村”要求,重点打造一批特色田园乡村试点示范。整合各部门资源要素,在工作力量、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有机结合并向特色田园乡村倾斜,形成合力。主动对接“万企兴万村”行动,争取更多社会资源集成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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