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截止2013年2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8日—3月3日。
2、报名地点: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限户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且提供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在本县现担任村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县委组织部任职文件及乡镇党委同意报考证明,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当选证书及乡镇党委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凤冈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纳150元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