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凤冈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一、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相同岗位的报考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招考简章》由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送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5220388(人事部门)
监督电话:0852--5221942(纪检部门)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zyrs.gov.cn
凤冈县政府网网址:www.gzfenggang.gov.cn